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经审核,现将我局拟审批的《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电或来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9日;
二、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市行政中心;
三、联系电话:0575-8858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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