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浙发改项字[2023]1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跟审地点:镜湖新区内。
2.2 建设规模: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的建设任务是以排涝为主,兼顾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工程等别为III等。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主要由镜湖、梅山江(先行段除外)、潞庄横江、横湖河、泮河江、立岱江、盐长江组成。建设内容包括镜湖整治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和闸站工程。镜湖整治工程主要是对镜湖进行整治,新增调蓄容积650万m³,恢复水域面积1474.73亩,新建护岸长度9.22km。河道整治工程主要是整治梅山江(先行段除外)、潞庄横江、横湖河、泮河江、立岱江、盐长江共6条河道,拓浚河道6.08km,新开河道1.29km,新建护岸长度12.18km,拆除桥梁14座。闸站工程于镜湖周边各连接支流处新建水闸11座,总净宽250m;新建闸站4座,总净宽110m,总排涝流量60m³/s,总引水流量30m³/s。工程总投资463038万元,建安费约95058万元,最终以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建设周期约36个月。
招标控制价:约215.91万元(其中标底审核费用约70.67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约145.24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标底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3.1标底审核服务内容:涉及本建设项目此后的全部工程(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项招标工程及项目配套的第三方服务、材料设备、货物等采购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中标后标底修复(如有)预算的审核;概、预算进行对比分析等工作。(特别约定:目前一标段(湖区)招标控制价审核已先行委托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3.2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涉及本建设项目范围内的造价咨询、工程变更联系单审核、现场(隐蔽工程)工程量的核实签证、形象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等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不包括清单与标底编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及招标文件要求,组建工程造价咨询团队,编制跟踪审计工作大纲和实施方案;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批文、合同、规范等要求对工程进行造价控制及咨询;
(3)根据施工合同、进度计划编制年度用款计划书,并对年度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对比(计划与实际);
(4)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做好日常记录工作;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提供月报、年报和专报;
(5)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6)当项目各参建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8)分标段(阶段)核算工程造价,并提供工程量造价组成清单及说明;
(9)根据日常跟踪审计情况及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跟踪审计资料及结算报告,包括项目的建设基本情况、变更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造价投资情况等,并跟概、预算进行对比分析;
(10)会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做好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完整性的审核工作;
(11)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等;
(12)协助招标人做好对专项招标涉及功能需要、参数配置材料(设备)的品牌推荐、审核确认等工作;
(13)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和结算审计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设备)询价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招标人提供咨询和控制;
(14)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
(15)协助招标人做好对施工、第三方服务类项目的招标文件(方案)及委托合同的审核咨询工作,并建立合同台账;
(16)在履行合同期间及本项目完成后,应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咨询工作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17)协助招标人做好对国债资金的监管,做到规范使用与合理支付。
(18)严格遵守浙江省、绍兴市及镜湖开发办、镜湖集团公司出台的相关考核要求。
2.4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5 计划工期:自咨询合同签订日起至本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水利工程(工程造价4.8亿元及以上)的全过程跟踪审计(跟踪审价)或工程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若投标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则须包含造价咨询内容)业绩。
3.1.2业绩证明材料:
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跟踪审计(跟踪审价)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跟踪审计委托证明、跟踪审价委托证明)、合同(若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服务内容中需体现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造价以合同金额为准。
②工程结算审核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提供的工程结算审核项目业绩是由审计局、财政局等行政单位委托的,可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委托证明)、合同、工程造价审定单(定案表)。造价以审定造价为准。
③合同要求服务内容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委托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④业绩证明材料仅需提供能体现项目特征要求且能完整显示投标人名称的页面。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 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的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3.3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3.4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近三年没有因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后按规定不能参与投标的情形;(需提供承诺书)。
(3)其他条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已中标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4日8:30时至2024年06月06日17:00时在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7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将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社保证明、企业近三年没有因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后按规定不能参与投标的情形(自拟)、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将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PDF形式)发送至邮箱(942198829@qq.com,邮件中需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邮箱号)。
注: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获取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上述资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使用,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5.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采用转帐或电汇等形式;收款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89658340837,开户行:中国银行柯桥支行。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已到帐时间为准)并将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与其余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一并发送至公告指定邮箱。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本项目采用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次开标投标人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标书递交,采用现场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2024年06月13日9:00至9:30递交至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7楼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递交标书后即交即走。采用顺丰或者EMS邮寄标书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2024年06月12日16:0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至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7楼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张臻,电话:13205751126),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6.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7楼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1.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冯工,0575-88024069。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臻,联系电话:0575-85209901。
招 标 人: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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