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监理)第一标段
(招标编号:12202208F-000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监理)第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以外购焦沫、煤粉为原料,生产装置包括空分装置2*6万Nm3/h、气化装置28Nm3/h、净化装置28Nm3/h、甲醇装置共计六个主要工艺生产装置,以及相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净水厂、污水处理场、生产消防给水泵房、循环水站、脱盐水站、变配电设施、DCS控制室、中心化验室等;
范围: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监理)第一标段,净化、气化、甲醇装置及园区配套工程相关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地下管网、管架、装置区内道路以及相关地基处理、水土保持与配套零星设施工程监理工作,(园区配套工程内容有:园区环厂道路、园区引水工程、净水及消防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园区防洪设施、消防站及配套设施。)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监理)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监理)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2.1、同时具备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2、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石油化工工程监理业绩(即单项合同监理服务费≥700万元的工业安装工程或总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1项【需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金额】;
4、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单位注册;
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石油化工工程监理业绩(即单项合同监理服务费≥700万元的工业安装工程或总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1项【需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金额及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6、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同时近 3 年(2019年1月1日)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记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限制投标有效期内、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中泰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质量问题;
8、其他要求:区外企业若中标在合同签订前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和人员信息进行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监理)分二个标段招标,允许投标人兼投但不兼中。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 年08月25日10时30分到2022 年08月30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 (http://scm.zthx.com/)完成供应商注册(仅完成账号注册即可),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帮助中心)→“供应商注册操作视频、供应商入驻操作手册”。已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 (http://scm.zthx.com/)操作指南中下载“投标管家使用说明”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包”,登录“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上传招标文件费电汇汇款凭证,待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确认时间为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后,投标人登陆“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支出,采用电汇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新疆中泰智汇现代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账号:512010100101240954;
行号:309881002010;
电汇时备注:“12202208F-0006招标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登陆“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递交;同时将纸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中泰化学办公楼15楼招标中心,现场或邮寄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5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中泰化学办公楼15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http://scm.zthx.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2、开标方式:本次开标会议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拟派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至开标现场,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人规定的视频会议房间,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视频直播并签到的视为接受开标结果,并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3、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收件人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上传至“新疆中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人(收件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
5、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中泰化学办公楼15楼招标中心;邮寄收件人:肖凤文;联系电话:13639930043。
6、如因平台系统原因,造成潜在投标人无法正常获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否则不予受理)发送至93310822@qq.com邮箱(邮件名称:单位名称+招标编号 ),经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潜在投标人的指定邮箱或潜在投标人也可委派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前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中泰化学办公楼15楼招标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泰集团安全环保与经济运行部/中泰集团机关纪委/中泰化学股份公司商务部/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托克逊县阿乐惠镇同心工业园区内东侧
联系人: 唐湘徽
电 话: 135792718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中泰智汇现代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中泰化学办公楼15楼招标中心
邮编:830063
联系人:肖凤文 管星宇
电话:13639930043
电子邮件:93310822@qq.com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