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莽山水库临武段引水供水工程已由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郴州市莽山水库临武段引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郴发改批[202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武县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临武县地方财政资金、中省水利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临武县恒源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郴州市莽山水库临武段引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郴州市莽山水库临武段引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郴州市临武县、宜章县等。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新建莽山水库至新建水厂输水主管33km;新建至南强镇广宜水厂输水支管0.4km;新建水厂至南强镇镇区配水管网约8km;新建无压隧洞约2.92km;工程为Ⅲ等工程、其主要建筑物为3级。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水利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
②施工范围:新建莽山水库至新建水厂输水主管33km;新建至南强镇广宜水厂输水支管0.4km;新建水厂至南强镇镇区配水管网约8km;新建无压隧洞约2.92km;
③采购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8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90 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72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验收后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
(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其他要求:保修期73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B)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5年内(指2018 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 个施工类似业绩或1 个设计类似业绩。
(1)施工类似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 万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
(2)设计类似业绩为总投资额不少于10000 万元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 /相关专业/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5年内(指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R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注册土木工程师,并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一方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级别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双方都产生约束力。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或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3 年 8 月 29 日~ 2023 年 9 月25 日 9 : 30 时止(北京时间)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czggzy.czs.gov.cn) 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czggzy.czs.gov.cn) ) 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0735-2369157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czggzy.czs.gov.cn)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担保 。
5.1(B)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czggzy.czs.gov.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czggzy.czs.gov.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郴州市水利网( http://slj.czs.gov.cn/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 )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郴州市水利局 ,电话: 0735-2199339 。
11、其他
11.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98000元,由中标人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
11.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 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18670382910,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
11.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详情请咨询18715063426,QQ :321973819。
11.4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5本项目采用电子保函,不接受纸质保函。
12、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临武县恒源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临武县城市花园北门
联 系 人: 封旭柯
电 话: 0735-626689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写字楼2栋三单元11楼
联 系 人:谈鹏 项目负责人:杨俊莲
电 话: 1375516252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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