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招标项目名称: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可心江原水专线工程独立项检测
二、招标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1244001001
三、招标人名称: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莫银海,0771-3111151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80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陈月丹,18378996589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 58 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日
六、现对本项目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序号 | 澄清内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2(1)技术标评分 技术标其它评分(满分100分,分值权重15%) (3)拟投入本项目场地情况(20分) | 优(20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项目的自有检测场所面积大于12000 ㎡(含 12000㎡),且获得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及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完全满足检测需要。 良(10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项目的检测场所面积大于8000 ㎡(含8000㎡),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基本满足检测需要。 中(7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项目的检测场所面积大于4000㎡(含4000㎡),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基本满足检测需要。 差(5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项目的检测场所面积大于1000㎡(含1000㎡),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不能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 (注:场所证明须提供土地证或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数据为准。) | 优(20分):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完全满足检测需要。 良(10 分):投标人项目所在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投入本项目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基本满足检测需要。 中(7 分):投标人项目所在市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基本满足检测需要。 差(5 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不满足检测需要。 (注:须提供相关场地地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房屋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2(2)商务标评分 投标人类似业绩 【满分100分,分值权重5%】 | 优(100 分):投标人在考核期内承接过5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的。 良(70 分):投标人在考核期内承接过 4个类似项目业绩的。 中(40 分):投标人在考核期内承接过 3 个类似项目业绩的。 差(0 分):投标人在考核期内未承接过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指:考核期至今独立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达200万元(含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业绩。(提供能体现金额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考核期是指:2019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优(100 分):投标人在考核期内承接过3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的。 良(70 分):投标人在考核期内承接过 2个类似项目业绩的。 中(40 分):投标人在考核期内承接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的。 差(0 分):投标人在考核期内未承接过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指:考核期至今独立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达200万元(含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业绩。(提供能体现金额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考核期是指:2019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12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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