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枣庄市市中区周村水库增容工程 已经 山东省水利厅 以 鲁水法规函字【2022】16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枣庄市市中区周村水库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 监理标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枣庄市市中区周村水库增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库区开挖工程,开挖总面积约161.56万m2,其中一区位于库区南岸,其他5个位于库区北岸;2、引水工程,新建引水工程:设计引水流量 3 m3/s,全长 867m,主要建筑物:拦水堰、进水口、引水涵洞、出口段;3、机电及金属结构为新建引水工程进水口工作闸门、拦污栅及其启闭设备。 。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监理标段 。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监理标 :监理标
标段内容:
对枣庄市市中区周村水库增容工程(含水保和环保)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7.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9.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0.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各投标单位应及时了解当地及公共资源防控政策。 6.3各投标人缴纳代理费时,必须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2-12-01 08:30:00~2022-12-05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标¥0元/标段,售后不退。
8.4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凭证处上传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枣庄市市中区周村水库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付科长 | 联系人: 陈志坤 刘向凤 |
联系电话: 0632-3081093 | 联系电话: 0531-86593695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地址: 枣庄市市中区 |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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