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3300000007000360025001
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 (项目名称) 经 浙发改项字【 2020 】 173 号 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 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级别为 2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3 级。渡船头取水枢纽、瓯江翻水站取水枢纽、渡船头至丰台输水建筑物(包括输水隧洞、埋管、顶管、调压井、控制阀、南村加压泵站、泽雅调流站等)设计洪水标准 5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 200 年一遇;分水隧洞及分水口设计洪水标准 3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 100 年一遇;次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 2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 50 年一遇;渡船头泵站布置有立式混(斜)流泵 5 台 ,建设地址位于 温州市境内 ,计划于 2025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温州市瓯江引水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上级财政补助及自筹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温州市瓯江引水发展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的 金属结构及配套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
? 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范围内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金属结构及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焊接、无损检测、防腐、组装、包装、保险、运输、到货交接验收,指导安装、参与安装验收、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本次金属结构及配套设备主要包括①金属闸门及相应的启闭机:一标段中渡船头取水枢纽进水口拦污栅及栅槽( FH 为 108 ,潜孔式平面滑动拦污栅)、上下游侧事故检修闸门及门槽( FH 为 412.8 ,潜孔式平面定轮钢闸门),渡船头提水泵站污栅及栅槽( FH 为 144 ,潜孔式平面滑动拦污栅)、进水口检修闸门及门槽( FH 为 586.8 ,潜孔式平面滑动钢闸门),瓯江翻水站取水口进水口拦污栅及栅槽( FH 为 87.75 ,潜孔式平面滑动拦污栅)、上游侧检修闸门及门槽( FH 为 333.9 ,潜孔式平面滑动钢闸门)、工作闸及门槽( FH 为 333.9 ,潜孔式平面定轮钢闸门),翻水站渠道节制闸下卧式工作闸及门槽( FH 为 128 ,翻板闸门),呈岸分水口、藤桥下分水口下游侧检修闸门及门槽(潜孔式平面定轮钢闸门),二标段中瞿岙分水口、岷岗分水口、三标中安下分水口、南村加压泵站、肯恩大学分水口、金竹分水口、茶山分水口、天河分水口、瑶溪分水口、丰台分水口等下游侧检修闸门及门槽(潜孔式平面定轮钢闸门),以及相应的启闭机设备等;②清污机及相应的启闭机:渡船头取水枢纽进水闸进水口拦污栅移动抓斗式清污机 1 台套( GD3000kg )、上游侧事故检修闸门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3 台套( QP-2 × 400kN-20m ),渡船头取水枢纽进水闸下游侧事故检修闸门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3 台( QP-2 × 400kN-20m ),渡船头提水泵站进水口拦污栅移动抓斗式清污机 1 台套(门机自带 GD3000kg )双向移动抓斗清污机,渡船头提水泵站进水口检修闸门双向门式启闭机 1 台( QM-2 × 160 kN-25m ),瓯江翻水站取水口进水口拦污栅移动抓斗式清污机 1 台套( GD2000kg ),瓯江翻水站取水口上游侧检修闸门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1 台( QP-2 × 160kN-18m ),瓯江翻水站取水口工作闸门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1 台( QP-2 × 400kN-20m )、翻水站渠道节制闸翻板闸门液压启闭机( QPPY Ⅱ 2 × 500kN (拉) /2 × 200kN (推) -4m ) 1 台等;③起重设备:一标段中渡船头泵站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呈岸分水口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藤桥下分水口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二标段中泽雅连通阀室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瞿岙分水口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瞿岙分水口电动葫芦悬挂式单轨起重机,三标段中安下分水口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南村加压泵站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茶山分水口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瑶溪分水口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丰台分水口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本次招标 范围内 的 工程 估算 (或概算) 造价 1999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 投标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 起 至投标截止 日 止 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 ;
? 2 、 投标人 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具有以下类似业绩的:具有单个签约合同价1000万元及以上且合同中含有中型(或以上)平面滑动闸门或中型(或以上)平面定轮闸门的金属结构设备供货业绩或制造业绩的; 注:1.1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工程所在地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1.2 投标人所提供的供货或制造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①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供货证明;若①、②中技术参数指标无法反映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1.3 相关施工业绩如包含上述要求的制造业绩予以认可。(业绩证明资料需能反映相关设备为投标人自行制造,不能体现的不予认可) 1.4上述中型指FH≧200,FH =门叶面积(m2)×设计水头(m)。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5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kb.zmctc.com ,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 ( 1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 ( 2 )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 CA )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 CA )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 4 )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 5 )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 3 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 3 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 ( 6 )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CA )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 ( 7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CA )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 ( 8 )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 ( 9 )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 5 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 ( 10 )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 2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捉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2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 。
3 、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 www.zmctc.com )。
4 、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 www.zmctc.com )→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2 年 11 月 28 日 16:30 。招标人将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 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 年 12 月 20 日 15:30 ;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mctc.com )。
3 、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http://kb.zmctc.com 。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 http://kb.zmctc.com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 光盘,样品等 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 )。递交 光盘,样品等 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递交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
4 、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 70M 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省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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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 1 号国贸大厦 9 楼 |
联 ? 系 ? 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7-8986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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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温州市瓯江引水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日 ? 期: | 2022 年 11 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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