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冷水滩河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一期)建设监理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收到的投标质疑进行回复;
1、招标文件P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个工程规模不低于5万吨/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35亿元的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2)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个工程规模不低于7万吨/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89亿元的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本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只针对单个工程规模业绩设定过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本项目对其他单位具有极大的排他性,甚至存在“量身定做的嫌疑”,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及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可以修改为(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个工程规模合同金额不低于1.35亿元的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或给排水工程或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或供水工程或引水工程施工监理业绩;(2)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89亿元的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或给排水工程或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或供水工程或引水工程是否可以作为评审加分的施工监理业绩?
答: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设置符合湘建监督〔2021〕234 号监理的招标文件范本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10.1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招 标 人: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永州市城投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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