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次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条中类似项目指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类似项目是指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7)其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拟定):业绩内容统一修改为: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水毁修复项目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业绩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竣工(完工)时间为准 。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条件2.其它补充内容为:(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财务要求修改为:近3 年(2019 年〜 2021年)无亏损(限定在3年以内)。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5人,组建时可根据评标工作量增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更正为“评标委员会共4人,组建时可根据评标工作量增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
招标人:四川省玉溪河灌区运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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