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二期工程(沙河互通—慈溪段)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二期工程(沙河互通—慈溪段)勘察设计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19〕3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2800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限额设计35000万元。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包括:大工业供水管,沙河互通至海天路段,采用DN1600钢管,全长约6公里,海天路至慈东区域段,采用 DN1400钢管,全长约4公里;生活给水管,采用DN1400钢管,全长约10公里;新建5万吨/日生活用水、10万吨/日工业用水加压泵房1座,占地约50亩,位于宁波化工区与慈溪交界处。建设地点:宁波市镇海区、慈溪龙山。 3.投标人资格要求2.2招标范围:勘察(含测量及物探)、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及必要的其他设计服务。 2.3服务期限:设计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深化10日历天;初步(含概算编制)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勘察工期满足设计需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4质量要求:勘察成果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设计成果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及相关审批部门审批要求深度 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二期工程(沙河互通—慈溪段)勘察设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注:须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2024年2月、2024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无 招标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址:俊鸿嘉瑞大厦11楼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574-278786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四楼 联系人:周旸、王皓 联系电话:13906697628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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