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引水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引水工程项目已由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新行审投资【2024】10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惠民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T-GC-20241210-01-01
2.2、建筑规模: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引水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禹村镇、楼德镇区域,拟新建禹村镇田村水库7000m3/d取水平台1座,敷设DN400原水主管道至楼德镇产业园净水厂,长度约14.4km;韩山水库建设3000m3/d取水平台1座,敷设DN200PE输水管道3.5km与主管道合茬,园区内配套敷设DN400配水管网3.5k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新泰市禹村镇、楼德镇区域。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14272147.36元
2.7、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山东省外企业需通过省外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现被列为失信主体、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4.2下载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本工程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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