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使用中,原合同于2025年1月14日截止。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尚未办理权属证书,权利人为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竞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胡女士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3857762626 | |
联系地址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玉苍西路1号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7.28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挂牌价47.2800万元,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赁年限5年,租金按年付,先付后用。首年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下一期租金应在前一年租期到期前15天缴清。租赁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 出租用途 | 业态用途为办公。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取整数)。2.本房产以现状招租,意向承租人需做好现场查勘。3.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予补偿;承租方拖欠水、电或其他应缴费用超过1个月的,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收到出租方通知10日内予以补足履约保证金,逾期出租方保留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4.承租方应合法使用租赁房产,不得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或者从事违法活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有违法行为,由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承租方不得将该房产用于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方投入的不可移动资产或设施,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6.承租方不得私自乱拉电线,存放任何易燃、易爆违禁品,禁止私自占用或妨碍他人使用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禁止在公共场地搭建任何建筑物,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7.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本房产转租;承租方不得挪作他用、转借、以房入股、抵押、联营牟利,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取首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承租方所投入不可移动资产或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8.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是租赁房产的实际管理人,承租方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承租方在租赁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产内摔倒、高处坠落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如果承租方利用承租房产进行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给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须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立即收回该房产及附属,对承租方投入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做任何补偿。甲乙双方必须签订房产租赁安全责任书,并严格履行。9.龙港市水门村世纪大道北侧第二水厂旁平苍引水工程龙港管理房非居住房产无不动产权证书,根据现行房管部门政策,承租方可能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承租方不得以此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10.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和政府行政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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