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电四局榆林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一揽子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QFY-2024-YL07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中水电四局榆林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一揽子保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水电四局榆林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中水电四局榆林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财产一切险、机器设备损坏险、公众责任险;本项目位于榆林市东南部,是以王圪堵水库电站尾水为取水水源的长距离引水工程,工程由共用工程与专用工程组成。共用工程从王圪堵水库下游电站尾水池设闸取水,主要沿无定河两岸阶(滩)地布置至绥德物流园区。本项目占地共计9933.99亩,其中征地86.55亩,临时占地9847.44亩。
本项目直接供水对象为无定河两岸的绥德县、米脂县及无定河支流大理河沿岸的子洲县3个重点县和沿线所辖12个乡镇的居民生活用水和第三产业用水。工程设计水平年为2030年,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设计年由水库电站尾水池引水2597.9万立方米,经新建净水厂处理后年可供净水量为2254.98万立方米;输水管线全长132.32km,其中三县共用管线长113.96km,专用管线长18.36km(其中:米脂专线0.6km,子洲专线1.0km,绥德专线16.76km);子洲加压泵站设计扬程169.95m,总装机容量880kW;绥米子三县净水厂设计规模9.6万立方米/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水电四局榆林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一揽子保险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水电四局榆林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一揽子保险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能够独家承保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总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
(5)投标人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活动。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8)信用记录:近三年来(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未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投标人所在地区金融管理局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责令停业整顿处罚;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含查询时间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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