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 |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费县和源水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以外,其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引水和供水工程管道工程设计项目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引水和供水工程管道工程设计项目,项目涉及费城街道、薛庄镇、探沂镇、新庄镇、马庄镇、胡阳镇、石井镇、朱田镇8个街镇。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主要包括探沂镇规模化供水管网延伸工程、石井镇规模化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朱田水厂水源置换工程、马庄水厂引水管线新建工程和73个村新建村内供水工程。铺设供水管道总长度90.232公里、配套附属构筑物包括检修阀井、排气阀井和泄水阀井及73个村内接入规模化供水管网。 | |
5.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2、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没有经营异常、失信企业等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国家官网公示为准),未列入招标人的黑名单。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投标参与;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下载。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未在报名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报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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