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设备采购二标段(交直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6699004004240283)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以水许可决[2020]1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锦能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塔城地区乌苏市、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3.工程规模:3.工程属大(1)型Ⅰ等工程,水库总库容为8108万m3,奎屯河引水工程主要由将军庙水利枢纽、山区引水系统、出山口引水系统(已建)、团结干渠改造及沿线建筑物等构成。将军庙枢纽主要由砼面板坝(最大坝高 133 米)、溢洪道、泄洪洞、发电洞及将军庙电站组成,坝后式电站装机容量为45MW;新龙口电站装机136MW。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6699004004240283001002 | 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设备采购二标段(交直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 交直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 4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类似三项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4)若为代理商除提供1)—3)款所需证明外,应提供生产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其营业范围应包含此次所采设备材料。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信誉良好;在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7)投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24日 10时00分至 2024年07月30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1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