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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三公司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epc项目混凝土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采购

· 2024-07-19
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EPC项目混凝土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竞争性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项目业主)签订 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E6500003901005432001001),拟对该项目 混凝土 工程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于项目业主施工进度结算款。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疆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库二期工程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境内,大河沿子河出山口处,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远期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工程。沙尔托海水库二期工程是在已完成的一期工程的基础上进行二期扩建,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永久性建筑物大坝、泄洪冲沙洞、溢洪道和新建放水隧洞为3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次扩建的沙尔托海水库二期工程总库容2193.23万m3,扩建后水库工程坝顶高程620.50m,最大坝高76.32m,坝顶宽8m。扩建后水库正常蓄水位618.00m,设计洪水位617.92m,校核洪水位619.96m,死水位589.75m。水库扩建后为大河沿子灌区20.85万亩耕地提供可靠的水源保证,设计水平年为下游灌区供水可达到5209.37万m3。工程建成后在一期防洪任务的基础上,将下游防洪标准由3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
2.2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河县
2.3 采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大坝、引水工程、泄洪工程等建(构)筑物钢筋加工制作及混凝土施工等。
2.4 计划工期: 总工期62日历天,计划2024年7月1日开工,2024年8月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质量要求: 合格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有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2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1年01月起至今)具有一项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主体施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履约评价良好(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获奖证书或履约评价证明均可作为履约评价记录)。
3.3 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 应答人自有在职员工(提供近六个月公司社保证明),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安B证)。建筑工程项目经理管理业绩至少1项,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且未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5 本次采购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应答,但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方式。
5.采购报名
5.1 有意参加应答,请于 2024 年7月19日至 2024 年7月 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能建供应链管理一体化平台报名。
5.2 报名要求:应答人报名时,请在报名窗口上传符合本章第3节要求的资审资料扫描件,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4 年7月29日前登录中国能建供应链管理一体化平台,上传采购文件购买凭证的扫描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6.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伍佰 元(¥ 500.00 )整,售后不退。请将款项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名: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西安锦业路支行
账 号: 103254666913
(备注:标书款必须从应答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应答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新疆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EPC项目混凝土工程标书款,并于应答截止时间前将购买凭证上传至中国能建供应链管理一体化平台指定位置。)
7.应答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8月1日12时00 分,请应答人于应答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能建供应链管理一体化平台上传应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若应答截止时间变更,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能建供应链管理一体化平台、电话或短讯等方式通知。
7.2 纸质应答文件
不需要
需要,并按下述要求递交。
(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电子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请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应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 份送达或邮寄(以邮戳时间或邮件投递时间为准)至 / 。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当纸质应答文件和电子应答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能建供应链管理一体化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葛洲坝新疆工程局(有限公司)精河县分公司
采购代理人: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6号盈樾国际
邮 编:833300
联系人(采购人):张国庆 电 话:13848113493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188725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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