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 原招标文件附表 3-7(1):详细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中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经验(15 分):近三年内(指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相应身份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内金额不小于940万元的堤防工程施工业绩。 修改为 :经验 ( 15 分):近五年内(指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相应身份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内金额不小于940万元的堤防工程施工业绩。
2、 附表 3-7(2):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一)中,类似项目经验 修改为: (近 5 年)满足招标文件的计 0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15分,最多增加二个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40(万元)的堤防工程施工业绩。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日 期:202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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