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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湖北省咸丰县石家沟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 2024-05-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咸丰县石家沟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202405SZ-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咸丰县石家沟水库工程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和湖泊局以《关于咸丰县石家沟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恩施州水利函〔2023〕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丰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人民币贰拾万玖仟捌佰元整(¥209800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晨光村
建设规模:石家沟水库为新建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 级。
其他:石家沟水库是一座以城区应急供水为主,兼顾高乐山镇忠建河流域沿线农村补充供水等综合利用效益的小(2)型水库。石家沟水库工程分为枢纽工程和供水工程两部分。枢纽工程由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右岸溢洪道和坝身分层取水、放空管组成。取水、放空建筑物布置在左坝段,下游设引水管道。供水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管道铺设,供水管线采用 DN400 PE管和DN400球墨铸铁管,基本沿现状供水渠道铺设至咸丰县三水厂, 管线总长14.054km。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省咸丰县石家沟水库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30
合同估算价:55430245.10元
2.3其他: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合同名称为:湖北省咸丰县石家沟水库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资质要求: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新建水库工程施工业绩。(3)人员要求: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②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声明)。④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直接票决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xf.eszggzy.cn/xfweb/)和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hubeihuaao.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冉爱美
异议联系方式:027-65390770
备注:
招标人:咸丰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81-1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799000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冉爱美
代理联系电话:027-65390770
代理电子邮箱:huaaozxzx@sohu.com
代理网址:www.hubeihuaao.com.cn
代理开户银行:建行武汉省直支行
代理银行账号:42001868608050007420
2024年05月28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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