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竞秀区一亩泉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EPC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保定市竞秀区一亩泉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EPC施工总承包 项目已由 保定市竞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竞发改投【 2023】17号、【2023】012号、【2023】95号、竞发改投变字【2023】14号、保财资环【202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竞秀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竞秀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定市竞秀区一亩泉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EPC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竞秀区一亩泉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工程量有引水工程、生态湿地、快渗补给湿地、生态缓冲带和河道岸堤修复。其中引水工程1550米,建设生态湿地50784平方米,快渗补给湿地27152平方米,设置生态缓冲带51168平方米,进行河道岸堤修复1490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阶段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竣工图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5工期:本工程总工期1年。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建设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业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建设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7缺陷责任期:2年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以下注册证书之一: (1)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2)注册环保工程师;(3)注册结构工程师;及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 ①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允许以分包的形式实现预留,本项目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40%的6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型或微型企业;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且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可不进行分包)。②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3 月 19 日至 2024年 3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参加投标者需要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 11 日 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无须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须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竞秀区分局
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 368号
联系人:刘雪松
电话 : 0312-30977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裕华区东岗路藏龙福地 16号楼一单元1302室
联系人:王慧
电话: 0311-8785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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