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歙县段招标代理及清单控制价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歙县段招标代理及清单控制价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嘉羽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JY2023CG003
项目名称: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歙县段招标代理及清单控制价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8万元
最高限价: 98 万元
采购需求: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歙县段包括新建分洪道及分洪控制闸,分洪道由首部明渠、中部隧洞、暗涵、尾部明渠组成;歙县城区堤防加高,新建护岸,堰坝拆除,河道清淤,复建桥梁等。本次磋商遴选一家咨询单位承担本项目施工、工程安全监测、超前地质预报与第三方检测的招标代理及清单控制价审核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后提供招标采购前期咨询开始,至所代理项目合同全部签订全过程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磋商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 磋商小组。
(2)按照 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参加 。
(4)其他:
4.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单 个
4.2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4.3项目 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单位的在职人员,应提供近半年内(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注: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扫描件、招标公告截图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造价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扫描件及成果文件封面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招标业绩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造价业绩金额以成果文件封面载明的为准。
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包括水库工程(蓄水枢纽工程)、防洪工程、治涝工程、灌溉工程(高标准农田)、供水工程(除城市供水)、拦河水闸工程、引水枢纽工程、泵站工程(提水枢纽工程)、堤防工程、灌溉渠道或排水沟、灌排建筑物、农村饮水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水土保持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3日9点00分至2024年1月11日17点00分
地点: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百花路金泰广场B幢银辉百货11楼1124-26号房间
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到黄山嘉羽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百花路金泰广场B幢银辉百货11楼 1124-26号房间)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或将报名资料发送到374642538@qq.com邮箱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 ,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歙县宏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郑村镇郑村经一路一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歙县宏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郑村镇郑村经一路一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
4.项目地点:黄山市歙县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黄山市徽城投资集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9-6525259 )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歙县宏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歙县建设管理处
地 址: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郑村镇郑村经一路一号、 歙县紫阳路 36号
联系方式:0559-6510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嘉羽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歙县银辉百货11楼
联系方式:黄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559-667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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